任务中心模式所说的任务学习的重点不是知道什么,而是怎么做,是一种行动尝试过程中的经验学习。这样,行动尝试就成为这种任务学习最为核心的部分。实际上,这样的行动尝试往往不是一次就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多次的努力。我们遇到的问题越复杂,需要学习的时间也就越长,相应地,需要行动尝试的次数也就越多。而一旦我们完成了一次行动尝试之后,实际情况就会随之发生变化,就有了“做了之后怎么办”的问题——是继续按照计划做下去,还是做了之后根据实际成效对计划进行调整?
从表面上看,两者似乎差别不大,只是需不需要调整计划的技术问题,有些时候我们会选择按照计划继续做下去,而有些时候我们又会调整计划,但是实际上这两种做法是有本质差别的。如果继续按照计划做下去,这样的做法依据的是我们内心的某种想法,是一种从想法入手的做事方式。这种做事方式强调想法在前,做法在后,做法随着想法走,通过做来实现自己的想法,想法成了做事的标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学了之后再做。如果根据实际成效调整行动计划,这是一种从做法入手带动想法和做法一起改变的做事方式。它把做法放在前,想法放在后,想法成了一种理解,需要随着做事的经验而改变,在做当中找到对生活更真实的理解,这被称为做中学。简单来说,学了做就是想好了再做,做中学是做当中去想。
显然,无论是学了做还是做中学,都涉及“想”和“做”两个要素,都强调“想”的重要性,都希望能够找到生活中的“事实”,让自己行动起来更有信心。但是,两者对生活“事实”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学了做把“想”放在了“做”之前,它立足于过去,要求目前的生活能够适应我们做之前看到的“客观事实”,是一种向后看的“事实”探寻方式。而做中学把想法放在做的过程中,它立足现在,要求我们之前的想法能够适应目前做了之后的“改变事实”,是一种向前看的“事实”探寻方式。
我们来看一看下面这个案例,注意用心体会两种“事实”探寻方式的不同。
小刘是一位从事助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她热爱社会工作,毕业后主动来到一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当了一线青少年社工。最近,小刘情绪总是不高,工作的热情也大不如以前,同事们都认为小刘度过了社会工作的“蜜月期”,感到现实开拓的“骨感”。其实,小刘心里有一个“疙瘩”一直没解开,她找到机构有经验的督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社工主张“助人自助”,强调尊重案主,让案主自决,但是生活中案主并不喜欢自决,不劝说、不指导根本无法让案主发生改变。面对这样的情况社工该怎么办?是不是社工把实际生活想得太美好了?
小刘所说的受助对象不愿意自决这种现象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尽管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为自己的生活主动做出选择、做好安排,但是实际上在生活困难面前,我们是很容易放弃主动选择的权利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减少失败的可能和责任的承担。
面对这样的情况,社会工作者该怎么办?在这里就有了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从想法入手,劝说受助对象,指导受助对象做出行动尝试。这种“学了做”的处理方式就会导致社会工作者与受助对象之间产生巨大的张力,即使受助对象做出了改变,也是在社会工作者的劝说下产生的,受助对象自身的“自助”能力并没有提高,甚至常常因此而削弱。显然,这样的改变成效是很难维持的,它并没有带来受助对象自身能力的成长。
另一种“做中学”的处理方式是从做法开始的,不管受助对象是否喜欢自决,都从他喜欢做或者不得不做的事情着手,了解他做事的方式和成效,把他现在能做的还给他,让他承担起实际上已经承担的责任,这是受助对象“自助”的起点。有了“自助”的起点,也就有了“自决”的基础,社会工作者就可以在受助对象“自助”过程中协助他发现生活中最容易改变之处,学会在做的过程中找到提升“自助”能力的自决窍门。这样,通过“自助”就能让受助对象看到自己拥有的能力,带动“自决”;通过“自决”又能够让受助对象明确自己的成长改变要求,带动“自助”,真正实现能力的成长,也就是社会工作所说的增能。因此,可以说,不管什么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是有成长改变的“自助”和“自决”能力的,关键在于我们怎么发现它,培育它。
(本文节选自童敏著《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理论漫谈》,经作者授权发布。文内注释略,详见原著。作者系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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