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路径问题, 其实就是如何看待和处理原有行政性社会工作与外来专业性社会工作之间关系的问题。“嵌入说”主张专业社会工作嵌入当前的行政体制谋求发展;“转型说”既包括行政社会工作向专业方向的转变,也包括专业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分立说”认为两类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方法技术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二者难以协调。几种观点各有利弊,需要通过大量的实践活动来验证其可行性。随着两类社会工作的长期碰撞、交流,二者会相互学习和建构,最终走向共融共存。具体而言,这种融合的趋势包括理论融合、价值融合、方法融合,其最终的目标是构建兼具本土特色和专业理念的社会工作模式。
关键字:社会工作;发展路径;嵌入说;转型说;分立说;融合说
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作为社会“安全阀”制度组成部分的社会工作日益受到政府的接纳和认同,社会工作逐步进入当前的政治话语体系。在政府的强势建构和社工界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社会工作在近几年的时间里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其制度化、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我们需要清醒的认识到当下一路高歌猛进的社会工作所面临的重重困境,如专业化水平滞后、社会认同度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制度保障不完善等,尤其是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如何在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落地生根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
同时,在社会工作被引进之前,中国社会便已经存在依靠政府部门和行政手段进行的助人服务制度,即王思斌所说的行政性社会工作或本土性社会工作。那么,专业社会工作与行政社会工作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合作与竞争还是矛盾与冲突,这是当前中国社会工作不得不反思的一个核心议题。因为它直接影响到社会工作的自身定位、未来发展方向等发展路径问题,如未来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格局中,是行政主导、专业主导、还是二者的合作建构。关于两类社会工作的关系,当前学术界的最有影响力的观点是王思斌的“嵌入说”。事实上还有“转型说”、“分立说”等观点。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些观点进行系统梳理,在分析其利弊的基础上,反思中国社会工作未来的发展路径。
1.嵌入说:专业向行政的单向移植
“嵌入说”由王思斌提出,它是当前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路径最有影响力的观点。在《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一文中,王思斌通过“理论的迁移”,引入经济学中的“嵌入”概念来分析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和格局。简单而言,“嵌入”是指“专业社会工作是嵌入原来的社会服务领域之中并谋求发展的”,[1]或者“专业社会工作实际上是进入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原有领地,前者嵌入后者之中”。[2]这里所说的“原来的社会服务领域”和“本土社会工作实践”属于同一所指,即行政性、非专业的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的‘嵌入’指的是它必须进入行政性社会工作占主导地位或基本覆盖的社会空间发挥作用”。
王思斌重点分析了社会工作嵌入的基本格局。他认为社会工作恢复重建以来经历了一个“政府主导下的专业弱自主性嵌入”到“政府—专业合作的深度嵌入”。“社会工作恢复重建以来,它基本上是一个由政府支持的实际社会服务为主导、同时专业社会工作又具有一定自主性的浅嵌入格局”。[4]在这种格局下,政府几乎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实现了“包揽包办”,同时体现出了重管理、轻服务和单一治理主体的特点。专业社会工作被边缘化,游离于政府工作之外,生存空间狭小。后来,随着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专业社会工作功能的凸显,社会工作的嵌入格局逐步发生变化,政府的执政理念逐步实现了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服务的转变,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认同度和接纳度提高,社会工作进而获得了更多的让渡空间进入原本由政府部门负责的社会服务领域,二者的合作领域逐步扩大,形成政府部门的行政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合作的深度嵌入格局。
“嵌入式”的观点提出后,在社会工作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几近于形成了一种学术思潮”。[5]2014年11月初在北京举办的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成立二十周年研讨会上,与会学者专门对“嵌入式”的观点进行了讨论。张友琴通过自己的实践项目,发现专业社会工作与行政社会工作之间是相互融入对方而非嵌入的关系。张昱认为,在讨论“嵌入”之前,我们需要首先反思一个基本问题,即社会工作是“舶来品”吗?如果不是便不存在嵌入之说。因为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出发,社会工作在中国自古便有之。同时,他认为,对社会工作进行专业—行政的二分法,带来的一个现实问题是二者之间的对抗。如在当前的社区服务过程中,便出现了原有的居委会工作人员与进驻社区的专业社工之间的利益冲突。徐选国进一步拓展了“嵌入”的内涵,他提出了“双向嵌入”的概念,即嵌入既包括专业社会工作向行政体制的嵌入,也包括行政工作向专业社会工作领域的嵌入。
“嵌入”的优势是专业社会工作可以得到政府的合法性认同、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和体制内资源的支持,在短期内实现快速发展。但是,嵌入之后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在中国当前“大政府小社会”或“强政府弱社会”的社会格局下,专业社会工作进入政治体制之后,可能会因为原有体制“路径依赖”等因素影响,难以保证其独立性、自主性和专业性地位,缺乏自己的话语权,有可能会沦为政府强化社会控制的工具,进而背离其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专业使命。“嵌入式发展定位有其积极意义,然而其根本弊端在于,面临重组和转型的政治经济体制,社会工作如一味地强调嵌入,势必成为现行社会制度的功能性护手。而不是制度转变的推手”。[6]朱健刚通过对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个案分析,发现专业社工嵌入街道权力网络的过程中产生了外部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和专业建制化的现象,进而逐渐式微、失去影响力。[7]陈立周认为“嵌入”会限制“社会工作的想象力”。
2.转型说:行政向专业的内在转变
“转型说”提出的基本背景是中国社会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入了快速转型期,除了转型的速度大大加快,“其广度、深度和难度都空前未有”。[9]这种转型给社会工作带来的挑战是:“一方面,政府决策和行政能力趋于弱化……另一方面,伴随我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引发了众多的社会问题,呈现出社会问题丛生的局面”。[10]在这种背景下,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依赖行政体制的社会工作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进而开始了向专业社会工作的过渡和转变。王思斌也对行政社会工作的转型背景和前提进行了论述。“如果从社会转型将进一步加速,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确立,社会管理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将不断深入,社会的价值观将更加多元化,民众的社会权利意识不断增长和世代继替的角度来看,传统的行政性社会工作就要做重要的适应性改变”。
最早提出“转型说”的是李迎生和方舒。李迎生等认为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社会工作呈现出了政府包揽—单位承办、职业身份为标准的差序格局和非专业性的特征。这种社会工作模式与王思斌所讲的行政性社会工作含义类似。而转型中的社会工作模式表现为行政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并存、行政社会工作向专业领域的过渡、区域发展不平衡和民间组织发育不良等特征。同时他认为,中国社会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是“借鉴社会工作发展的国际通则,紧密结合中国实际,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和本土化进程,逐步从单一政府主体转向包括民间组织在内的多元主体,逐步扩大社会工作的覆盖对象,逐步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运作机制,逐步形成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实务方法,逐步实现专业理念与中国特定文化价值体系的契合”。
前文曾提及张昱对社会工作是“舶来品”这一说法的质疑。在他看来,在西方社会工作被引入之前,中国传统社会中就已经存在社会工作的相关理念,而且在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工作就得到了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民政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类似于社会工作助人服务的功能。那么,“以此来看,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就不是嵌入的问题了,而是社会福利制度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而产生的内在转型。这样,社会工作的发展就既是政府现有相关机构适应社会转型需要而转型,也是现有工作人员的转型,还是政府相关部门在新进人员时有意识地用专业社会工作者替代传统工作者的转型,更是在社会建设中社会相关部门的转型。”[13]所以,在张昱看来,社会工作的转型是一个社会工作的相关系统的转型,包括社会福利制度、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行政工作人员等。这一说法拓宽了社会工作转型的概念。
“转型说”强调传统行政社会工作为适应社会转型需要而发生的向专业社会工作靠拢的过程。笔者认为,社会工作的转型是双向的,既包括行政向专业的转型,也包括专业向本土实践的转型。对于行政社会工作来说,这种转型是引入专业要素、吸收专业的价值理念和方法技术,向专业社会工作靠拢的过程;而对于专业社会工作来说,则是逐步适应本土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融入本土的社会环境,开展具体的社会服务,即本土化的过程。“从专业社会工作的角度来看,社会工作学界通过实习、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实践、参与政府的政策咨询活动,越来越深入地了解国情,特别是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具体情况,了解实际工作者的经验,从而对来自西方的专业社会工作进行反思,不断深化对中国社会工作的认识,已经走出了‘拿来主义’的阶段,正在进行‘移植变换’”。[14]王思斌这里所说的“移植变换”便是专业社会工作融入中国特殊社会环境的“本土化”过程。
3.分立说:专业与行政的分殊演进
分立说的基本观点是专业社会工作与行政社会工作在起源发展、价值理念、方法技术、运作逻辑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二者很难进行有效的对话和调试,如同两条平行线一样沿着不同的轨迹进行发展演变。例如,郭伟和通过比较中国本土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和国际援助的社区发展项目两个案例,从制度的角度分析了体制内演进的行政农村社会工作和体制外发育的专业农村社会工作之间的冲突和对立。通过两个案例的比较分析,他发现“体制内演进和体制外发育各自都有自己的路径依赖,二者之间的协调却不容易达到”,[15]即二者之间存在不可共约性的差异。
为保证专业社会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和自主性,这种观点主张社会工作必须减少甚至脱离对政府的依赖,即“社会工作社会办”。由于过分强调社会或民间力量对于社会工作发展的作用,这种观点被称为“社会中心主义”。[16]它一方面借鉴了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轨迹,即自下而上、先社会化后专业化、制度化,“西方走的是一条由社会内生到政府与社会合作的‘自下而上’的路径,即先‘社会化’后‘制度化’”。[17]具体来说,西方社会工作首先从慈善事业和济贫活动的实务工作开始,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总结和提炼,通过教育实现了专业化,最后政府部门通过立法、注册制度将其合法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此过程中,政府只是引导和协助,社会工作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宗教团体、基金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
另一方面,这种主张源于对政府强势建构的担忧。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对于社会工作发展的“功利化导向”使得社会工作可能沦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控制的工具,而非进行社会服务的专业和职业。“在政府强势建构背景下,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受到质疑,专业化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哈钦斯(Hutchings)与泰勒(Taylor)等西方学者对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社会工作能否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西方意义上)的专业社会工作表示质疑”,[18]因为它“有可能导致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背离西方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的专业目标和使命”。
从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专业使命出发,这样的质疑和担忧不无理论依据。例如,“作为一个社会化的专业和职业,为了得到公众的认同与支持,社会工作必须依赖政府的立法和注册制度,这是从事社工职业者获取社会地位、专业权威和利益的途径”。[20]但是注册制度的潜在危机不容忽视,“因为社会工作的需求受政府资源分配的决定性影响,故此,政府可使用注册制度来做资源分流的工具”。[21]这一点可以解释事实上,为什么很多发达国家,以依赖政府资源为生的社会工作专业,逐渐地变成所谓的“临床”性的专业工作,而远离了推动社会改变的传统专业使命,成为“堕落的天使”。
但是,在任何国家,社会工作的发展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福利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的,区别仅仅在于对福利体制依赖程度的高低,而社会福利的推行者毫无疑问是政府部门。同时,即便是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也并非全都是由社会力量所推动。如作为社会工作发源地的英国便是如此,“英国社会工作专业化模式是一种行政依赖型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模式,社会工作专业自身在专业化过程中表现得比较消极和被动……这可能与英国社会工作被纳入国家福利体制、直接向政府部门寻求合法性有关”。[23]从这个角度而言,社会工作是一种政治实践,甚至直接被称为政治社会工作(politicalsocialwork),如何处理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4.未来展望:走向专业与行政的相互融合
图1是笔者对前文所述观点制作的简单示意。在图1中,“分立说”过分强调两类社会工作之间的差异和分歧,忽略了二者进行建构的可能,专业社会工作的嵌入和行政社会工作的转型都可以促进两类社会工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前文已对嵌入论和转型论进行了分析,这里不再赘述。在“嵌入说”中,专业社会工作向行政社会工作的单向嵌入突出了行政社会工作的主体地位;与此相反,“转型说”中,行政社会工作向专业社会工作单向转型则凸显了专业社会工作的主体地位,它们都将两类社会工作置于不平等的位置。同时,从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和时间角度来看,嵌入论和转型论的提出,是这一批务实而富有智慧的学者站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开出的现实良方,为专业性社会工作在中国初期的落地、发芽奠定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二者值得肯定,但同时也表明它们是具有时效性和适用边界的。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实践中,随着两类社会工作长期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它们之间的关系会从初期的“嵌入”和“转型”阶段逐步过渡到融合阶段,如图2所示。图2中的双向箭头表明两类社会工作是两个平等的互动主体,在相互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的优势互补、分工合作,最终走向融合。具体来说,二者进行融合的前提是在长期互动过程中的相互建构;融合的途径是对传统思想文化资源的再造和利用。
首先,两类社会工作的合作建构是二者融合的前提。前文论述的专业社会工作的嵌入和行政社会工作的转型,表面上看起来二者有着不同的发展路径,但二者不是截然分开的,嵌入的过程中包含转型,转型的过程离不开嵌入。同时,它们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共同建构既体现专业理念又兼具本土特色的中国社会工作模式,即王思斌所说的“互构性演化”。“专业社会工作与行政性社会工作不是在相互冲突和排斥,而是在互动中相互学习,相互建构”。[24]这种互构性演化包括专业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和行政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两个方面。具体而言,专业社会工作在本土化的过程中要学习和借鉴行政社会工作的本土优势,而行政社会工作则是广泛吸收西方社会工作的专业要素。同时,两类社会工作在相互建构的过程中,虽然最终目标一致,但由于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和不足,所以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应该坚持“用其所长、补其所短”的原则。时立荣“按照社会工作的价值原理,根据对社会工作对象核心性的理解,社会工作可分为三个对象层次:以弱势群体为中心的基本层次、以社会公益服务业为中心的专业技术层次、以高质量的人文社科技术服务为中心的扩展层次”。[25]那么,在实务工作中,应该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需求,然后选择相应的服务主体。例如,针对弱势群体的基本物质生活的贫困救助和救济,需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资源,则需要政府部门(如民政部)的广泛介入,这可以有效发挥其行政工作大规模救济的优势;而针对服务对象的高水平、高层次的发展性需要,如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需要开展一对一的、特殊的、专业化的服务活动,则是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优势所在,所以应交给专业的社工机构负责。这种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进行的分工协作,可以有效的发挥两类社会工作的优势和长处,合理配置社会服务资源,同时能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特殊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充分体现“需要为本”的社会工作模式的核心理念。[26]
其次,对传统思想资源的有效利用是二者进行融合的途径。本质上来说,行政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代表了东西方两种不同的文化模式,所以二者的交融过程是两种文化的交流与碰撞。基于此,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对本土思想资源的挖掘和再造。具体而言,要充分吸收和利用传统文化中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慈善、助人的理念,结合当前的时代背景和专业社会工作的知识体系,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与创新。当前已经产生了相关的研究成果,如钟桂男的儒家社会工作模式、[27]陈丽云的东方的“身心灵”模式、[28]王思斌对中国社会求助关系中情理法的论述、[29]童敏对“天人合一”思想在社会工作专业化和本土化中应用的研究、[30]刘威运对“和而不同”思想在调试不同社会工作之间隔阂与分歧中作用的分析[31]等。根据社会工作的构成要素,笔者认为这种融合包含以下三个维度:(1)理论融合。积极挖掘本土的社会工作思想资源,将关于中国社会的经典论述,如“差序格局”、“伦理本位”、“家庭本位”、“关系”、“面子”、“儒释道”学说等与专业社会工作理论进行有效整合,建构“既体现专业理念又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2)价值融合。结合中国特殊文化环境,将专业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进行本土化改造。同时,将传统文化中的助人理念,如“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仁者爱人”、“百善孝为先”等引入本土社会工作价值体系;(3)方法融合。在行政工作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经典助人方法,即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及社会行政。同时,专业社会工作要积极吸收行政工作的优良传统,如座谈会等。
5.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中国社会工作二分法的背景下,为了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嵌入说”主张专业社会工作嵌入原有的行政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谋求发展;“转型说”既包括行政社会工作向专业社会工作的靠拢和过渡,也包括专业社会工作融入本土环境的“本土化”过程。总体而言,这两种观点都认为通过自身的转变或者外力的介入,两类社会工作可以进行学习、协调和互补。与此相反,“分立说”认为两类社会工作在理论基础、价值理念、方法技术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别,二者有着完全不同的发展逻辑和路径,难以进行对话与合作。在未来的实践中,随着两类社会工作长期的碰撞、交流、学习、借鉴,二者会逐步进行有效的合作建构、分工协作,并最终走向融合。具体而言,这种融合趋势体现在理论融合、价值融合和方法融合三个层面。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当前关于专业社会工作与行政社会工作关系的诸多论述,大多数是宏观理论层面的探讨而缺乏足够实证资料的支撑。但这种理论表述未必是无益的,因为两类社会工作的关系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路径的核心议题。如果这一方向性的问题没有得到深入思考,便“大跃进”式地开展大量实务活动,很有可能会影响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同,当前缺乏专业要素、流于形式的各种所谓由专业社工推动的社区活动便是最好例证。同时,本文论述的各种观点的可行性只能通过大量的实践活动来验证,所以“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也许是探索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路径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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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李伟 张昱 《理论月刊》201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