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仲裁调解个案实务案例分析

[日期:2016-03-02 14:37:35]   来源:坪山社工网  作者:admin   阅读:[字体: ]

一、个案背景

2014年12月中旬,案主在中山市仲裁院前台签收裁决书后,独自一人乘电梯上了仲裁院顶楼到栏杆上准备跳楼,被两位保安拽了下来带到调解室。

社工在接案面谈中了解到案主黄女士(代名)今年48岁,原在深圳工作,薪金丰厚,案主和丈夫、女儿一起生活,一家人安稳幸福。现单位口头承诺给案主更高的工资,丰厚的工资吸引了黄女士孤身一人来到中山。入职时单位许诺黄女士每月收入可达10000元,但是签订合同时却要案主签订月薪1310元,合同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到了工资结算期,案主收到单位发放的“以最低工资标准核发”的薪金,于是案主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来到仲裁院希望能得到政策的支持,而今天收到裁决结果却是案主本人的所有请求全部驳回,案主在那一刹那间情绪崩溃,做出了去跳楼的极端应激行为。

 二、理论背景

危机是指一个人的正常生活受到意外危险事件的破坏而产生的身心混乱状态,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到很多危机,如疾病、亲人意外去世等。这些危机会给他们自身及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一方面,危机会影响到他们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各方面,使他们感到紧张、焦虑等;另一方面,危机包含着转机,服务对象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学会了如何应对危机、解决自身问题,从而获得了能力的提高。社工在介入过程中一般采取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原则,本个案以直接介入为主,介入到她所处的危机中,减轻服务对象心理的不适感,包括愤怒、焦虑和紧张,帮助其恢复自信心。同时协助其了解自身危机形成的原因,使之获得更多应对危机的方法和途径。个案黄女士因为不能接受仲裁调解结果而愤怒崩溃,引发跳楼行为,过程中社工秉承及时介入、输入希望、个别化等原则进行辅导跟进。

三、危机产生原因及影响

1、案主内心期望与仲裁院调解落差太大,案主难以接受,产生崩溃情绪。仲裁结果为每月企业按照合同工资1310元的标准支付案主工资。

2、案主陷入“仲裁结果事件”当中,只看到当下自己的损失和悲惨,不能看到希望和优势资源。

3、案主因为悲伤、崩溃、绝望的情绪产生了“买炸药炸单位”的危险念头,同时引发跳楼危机行为。

4、案主因为仲裁结果产生焦虑和担忧情绪,担心以后自己找不到工作。

  四、社工心理危机干预过程分析

案主做出应激行为的诱因:

案主被高薪吸引来到中山工作,但实际的收入与期望落差太大,满心以为在仲裁院能得到政策支持,却又一次失落,因此内心充满无助、失望及不公平感。

社工应对——及时接案处理:

首先社工在仲裁院调阅案卷,发现在案主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上都有案主的亲笔签名,因此社工再次问询“案主签名是否是案主本人的”,她也认可是自己亲笔所签;社工询问案主对自己主张的工资待遇和加班费有没有留下相关凭条或记录,案主完全没有为自己留下任何有帮助的资料。

其次,同理案主当下的情绪,给予安慰支持。社工询问案主:“是否现在觉得特别委屈愤恨,因为企业给予自己的工资和当时口头承诺的不一致。”案主低头回应:“是的,同时表示政府就应该将这样的企业绳之以法,她不可以接受这样的结果。”社工拍拍案主肩膀,向案主表达相关的法律常识,比如法律处理事情是需要讲究证据的;同时询问案主是否可以分享,是什么心态导致自己来自中山,自己是否思考过这样高工资背后的风险性以及可靠性。案主沉默,回应到,看到工资高,自己贪心,想多挣点钱,根本没有考虑和分析过多,觉得也是自己的贪心误了自己。

社工引导案主以另一种心态看待此件事情的结果,协助案主从失去的东西中找到自己拥有的东西。

1、现在社会上骗局很多,受骗的人也很多,我们要注意自我保护,现在很多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在接到劳动合同时都会找人帮忙看看合同条款有没有问题,我们要学会怎么躲避陷阱。

2、虽然今天仲裁的结果让自己损失了所谓的高薪,但是同时也让自己了解到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多方咨询合同问题,确定后才签名,同时任何事情都要保留纸质证据,口说无凭。这个经验相信是我们花钱也买不到的,同时对自己以后就业和子女以及身边人都是有帮助的。

案主回应:

案主从刚刚很激动的状态,扬言要跳楼,到现在沉默。并反思到原来是自己贪心的心理以及考虑事情分析事情不周全导致今天事情的发生。虽然这几个月自己没有拿到期待的高薪,但是也了解到了求职陷阱,明白了什么事情不能只是听他人口头说,而是要看到纸质材料,也要经过自己思考后做决定。

案主在明白自己的请求得不到支持时扬言要买炸药炸了工作单位,要和骗了自己的人同归于尽。

社工应对---提供选择,协助考虑朋友、家人的想法和资源 ,缓解偏执情绪:

社工在案卷中发现案主提出的诉求是“企业赔偿案主工资2万多元”,社工在肯定案主能力的基础上,提供给案主另一种问题思考方式和解决方法。社工引导案主思考:“您本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有学历有技术,2万元的钱,如果您愿意,大概几个月就赚回来,但是您如果选择自杀或者危害他人,这样的结果是否2万元可以解决?”案主若有所思。

过程中社工会协助案主分析自己面临的处境,引导其思考到自己的家庭、朋友等,分析各种选择可能会带来的利弊,提供给案主多样的选择,最后让案主自决。

案主对社工述说,自己年纪不小了,找了好几家单位都没有成功,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社工应对——给予支持,重建自信:

社工耐心倾听案主的倾诉,建议案主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放下这件事对自己带来的阴影,用阳光的面容再面试。社工表示案主之前在深圳工资也不差,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对自己失去信心,反而要提升求职安全意识同时与案主分享乐再去到新单位时应该如何应对合同陷阱的事情。案主听完对社工说:“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人这样教过我,你们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这些,我从来不知道可以这样做,也不知道要注意这些事项。如果早些知道,也不会出现被人骗的事情,也不会有刚刚跳楼这种很偏执的行为了。”

五、结案成果与反思

个案在社工介入后,情绪稳定,不再扬言跳楼炸单位,而是思考可以怎么找一份工作填补这几个月的空缺,平静地离开仲裁院。

危机介入,旨在阻止极端应激事件所至后果的恶化,通过即刻处理危机,使案主失衡的认知和情感反应趋向稳定。

案主选择自杀来发泄和表达抗议,让社工有以下感触:

1、案主抗挫折能力差,心理脆弱,又没人疏导,于是产生极端行为;

2、案主当下因为被“案件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结果”这件事情影响,所以暂时没有考虑到过激行为带给家人和社会的伤害;

3、案主的社会压力增大,就业情况严峻,担忧未来找不到工作。

面对这些问题,社工在危机处理中应用倾听技巧,尊重她接纳她同理她的痛苦,讲好定心话、圆场话,同时输入新的希望,搭起感情的桥梁,顺利解决现场危机。

社工在处理完现场危机后,约同仲裁院保安现场查访,社工发现仲裁院顶楼并没有机构进驻,但是所有的进出通道全部没有上锁,于是建议保安加强改善,建议提出后,所有通道都已上锁。


来源:中国社工时报